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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子是在夫妻婚后从公婆处过户取得,公婆还在世,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一人名字,共有情况写着单独所有。1、请问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该房产被出售或抵押,是否需要夫妻共同签名?

离婚 2016-07-12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该房产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共同签名才能出售。
  • 你好,如果当时注明是给您丈夫独有,那就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了,所以也不需要双方签字,你可以去不动产中心查询一下
  • 你好,该房产为你先生个人财产,不需要双方签名,查询情况需要到房产登记部门查询,男方与女方可以签署婚内协议,由男方承诺放弃房产所有权,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 针对上述问题,本律师分别回答如下:1.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有规定;2.法律上来讲这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可以不经妻子签字同意就可以处分,但是不排除银行要求夫妻二人签字的情况;3.离婚时房地产抵押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土局查询;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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