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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公司上班12天左右,由于公司8月底到9月初要搬到番禺区,我就不想去番禺区工作,我是5号晚上和总监说辞职不做了,明天不上班,交接工作就走,他同意了,6号那天我就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交接好工作给总监,我就走了,今天到发工资了,我问他我的工资什么情况,他说没有说走就走,还有工资的,现在他的意思是没有一分钱工资,问题是我有办理辞职手续才走,不是擅自走的,而且我辞职的时候他没有和我说没有工资拿。

其他 2016-07-13 20: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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