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重庆市XX我公司挂靠名下的一辆货车在四川省内发生了一起单车事故,撞断了4根电线杆。然而该车辆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100万,乘坐险以及不计免赔险,在保险期有效内。重要的是,该车年审有效期是到2016年6月30日。该车出险报案的电话是2016年7月5日,保险公司说该车已经过了年审有效期,只负责交强险2000元的赔偿,商业险不予赔付,保险公司估损的金额是12000元,这种保险公司合理吗?如果我车辆在出险后把车辆年审了,是否通过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他赔偿商业险部分。期待你的建议,谢谢!

其他 2016-07-12 14: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