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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七月份即将毕业,在三月份的时候,因为所谓的就业率表面形式,与一用人单位签署了截止日期是8月1号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共三份,公司全部拿走盖章后,给学校一份,没有给我们,其他两份都在他手中,当初签署的时候,公司在协议书的备注那一面,让我们贴了一张纸条,内容是说关于违约要交违约金的问题,现在因为医院说的承诺都未实现想要辞职,之前已经有许多同学辞职,但是在辞职的时候人事部门都会给一张纸,上面标明:把违约金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等于说正式的离职手续没有开具,可多同学就都走了,认为不用交违约金了,可后从不负责任的辅导员处得知,到时候公司有接管我们档案的权利(该公司是国内很著名的非国营企业)如果不交违约金,很可能档案就会被公司压着不放,后续自己也不能调用,现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违约金到底用不用交? 2.如果协议都在自己手中,该怎么办?

调解 2011-03-30 19: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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