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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买房,房产上写的是我和男朋友两个人名字,各占50%份额,首付他家出的,房子我没出钱,但是共同贷款,如果以后结婚再离婚,这个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 2020-01-19 11: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证收费按照房屋价值百分比收,你可以选择律师见证,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联系电话
    【追问】你好,您回答好像没有抓住重点啊,我要问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公正只是顺便提一下
    【回答】免费回答的,一般都没重点
  •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 一、我国法律规定,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何况你们这个情况已经分居四年了。 二、夫妻在离婚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这里就包括工资、讲课费。但是,这是相互的,对方的收入你父亲也可以分一半。 三、若实在无法继续,诉讼离婚不是失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 (一)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及亏损属于房屋产权人,如另一方有参与该房子的装修等支出,构成对该房产的舔附价值,对于装修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一方婚前支付了所有房款,婚后取得产权证。该房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此情形也应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三)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但在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证。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妻共同名义;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以你的出资分配
  • 可以选择律师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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