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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原在公司工作的部门在今年6月底撤销,公司安排到另个部门上班,可薪酬发放只发基本工资,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不能维持生活,我用工合同还未到期,我可以向公司提出要求解聘吗,我如果向公司提出要求解聘,能向公司申请工作那几年的解聘金吗?

其他 2016-07-17 12: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降低薪资水平是不合理的,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补偿维权。公司如果可以解聘的话,你可以要求每满一年/半年合同对应一个月/半月的经济补偿,公司有买失业保险,你还可以申请领不超过12月的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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