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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夫妻存续期间在日本打工,但是所争钱都是交给她的父母的,男方也不知道其到底有多少钱,而且女方现在在日本已经呆满4年,至今不愿意回来,请问想要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 2009-02-03 12: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首先你要有共同财产的证据法院才会做分割
  • 可在你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你应提供证据证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状况,否则是不会获得法院支持的。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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