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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湖北上班十年公司在深圳没给我签劳动合同,但买了深圳那边的最低工资比率的保险,现在湖北没业务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三天内到深圳上班,只发深圳最低工资,否则算自动离职。请问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6-07-20 06: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公司这种规定是违法的。您可以搜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于公司擅自调岗的,您可以拒绝,辞职的话,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有需要,欢迎免费来电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追问】我辞职,他也得补偿吗?他还拖欠我一个半月工资,社保未交住房公积金和失业保险,我工资4700他却按非深户2030的比例交社保
    【回答】您好,是的。这些您都可以做为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您不放心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处理,如果有需要的话,您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不合法,您要先把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收集起来,比如上下班的打卡、录音等,然后您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主张其支付工资,并要求赔偿,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公司异地调岗您可以拒绝,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 您好,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法的。你需要先搜集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您这种情况,应该是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诉讼维权。您可以拨打免费电话,我来为您详细解答。
  • 现在可以申请仲裁
  • 您好,公司这种规定是违法的。您可以搜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关于公司擅自调岗的,您可以拒绝,辞职的话,公司也要支付赔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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