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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998年11月13日办的结婚证和我现在的二代身份证姓名不一致。这个结婚证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20-04-26 21: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结婚证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即可。
    【追问】我想离婚。我的户口已经在他的户口薄中注消了。即:我和他的户籍不在同一派出所,他不同意协议离婚,若走诉讼程序,这结婚证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法院能受理吗?我该咋办?
  • 您可以咨询民政部门和户籍室
  • 你好,是有效的。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双方到民政局登记的,是合法有效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 办结婚证的时候要身份证,办理结婚证是提交的证件:
    1、双方各自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照片上要有身份证号,最好到指定照相馆照相。
    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在“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上签字声明。
    5、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结婚协议具备效力的条件:
    一、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而形成夫妻关系。
    所谓夫妻关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男女之间结为夫妻关系后,相互之间具有了一定的法律关系,如相互忠诚、相互扶养的义务和相互继承的权利等;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综上,夫妻之间可以对财产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
    二、结婚协议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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