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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四年级的学生于某中午在家里的厢房上吊,后被家人发现送往医院,经治疗无效身亡,家长将孩子的遗体运往学校办公室,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校方让该班班主任回家赞暂不上班。家长在孩子送往医院后,曾经给该老师打电话并录音,询问跟孩子说什么着,据家长说,该老师承认对孩子说过,下午在家里不做完作业,就不要上学来了。家长还说该老师曾打过该学生,后经查看录像,该老师在以前用苍蝇拍打过别的学生,该学生在旁边看着。后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该老师自己必须与家长自己达成协议,否则开除该教师,后来家长索要五十万,经协商,教师自己出三十万,校方出十五万。共给家长四十五万。我想问问,家长这样取证是否违法?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威胁开除教师是否违法?教师本身触犯了那条法律?体罚越深怎么认定?有任何身体接触就被认定为体罚么?

其他 2016-07-21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应全是老师的责任。
  • 不违法,体罚是一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通过给学生造成肉体上的痛苦,以此对犯错误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 体罚包括:脚踢、打耳光、罚跪等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且《教师法》规定,体罚学生,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好协商解决。
  • 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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