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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骑电动车带我5岁女儿去输液地路上,对方开的小车闯上了,我闯成腰椎骨折,医生口头建议在家修养3个月,让在家注意保养,但病历直能开2个星期以复查,我家小女儿脸当时就摔成紫青色,头摔了大

其他 2016-07-21 07: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赔偿。
  • 你们最好去市医院或附属医院再复查在看一下,之所以采取保守治疗可能是撞你们的司机没有钱给你们交手术费,你那个腰椎骨折可能要做手术,如果保守治疗休息期应三个月以上,病历开两个星期以后复查,复查的时候续期,但如果你住院治疗,医生会做全面的入院检查和出院遗嘱,住院每天有一百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可以让医生写上加强营养,另外骨折严重可能构成伤残等级,最低十级赔偿金46570元,必须有住院病案才能鉴定,所以,腰椎骨折病情很重,医生让你保守治疗可能出于私利,你应该到能收你住院治疗的医院去治疗,因为首先对你的伤比较好,其次赔偿金会高许多,第三,这个赔偿是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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