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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买家,贷款于今年6月26日审批通过,放款到了7月20,当时约定最后还款日期是6月30,现在卖家拿到贷款后不愿意交房,说我违约在先,怎么办?

其他 2016-07-21 13: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依据《合同法》规定,只有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卖方可以不交房。因为你不过迟延一个月,且卖方获得房款的目的也可以得以实现,所以你不构成严重违约,卖方应当交付房屋。
  • 可以诉讼,要求交房,建议当面咨询。
  • 如果合同约定贷款最后支付是6月30日的话,那么您确实违约了,和对方协商处理吧。
  • 拿到贷款后不交房属他违约,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他。
  • 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具体操作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和律师面谈. 网络咨询难以全面了解案情,具体操作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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