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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后失态将同事头部用硬器戳了个包(无伤口),后去医院检查,经CT扫描测不出任何问题,医生(兼法医)说无大碍,甚至认为定个轻微伤都勉强,对方也不请求法医鉴定。但同事以高血压的名目住进了内科。同事往常就患有高血压,出事的第一天血压确有升高,接下来几天仅下午比正常稍高,头上的包两天后就消失了。可是,住院费却昂贵,一天400多元,他挂的药水并不是减压药和消炎伤药,减压药和伤药另口服和外涂。我已经付了之前所有的医药费,也多次提着礼品登门道歉(对方拒收),同事说感觉走路时头顶还有不正常,血压也没完全降下,仍无出院迹象。请问,我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必须继续支付所有的医药费吗?即使定个轻微伤,有医疗费赔偿的标准吗?

调解 2009-02-04 2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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