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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07年10月发生车祸造成腰、腿骨折,本月初治疗终结出院。现在肇事方急着要我们作伤残鉴定,说越早对我们越有利,还有时间限制,过了时效是不能再做鉴定的。可是我爸已经86岁高龄了,骨折还未痊愈行动不便。请问我想等到了9月份再去做伤残鉴定可以吗? 还有现在责任认定是双方各半。我们医药费已经花去5万多元了,万一伤残鉴定结果程度很轻,那这个5万多元的医疗费怎么分摊?谢谢。

其他 2013-07-26 11: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等到9月份再去做伤残鉴定。
  • 谢谢三位律师的回答,可是说实话我并不满意.比如第一位律师说早做鉴定对我们有利,有利在哪呢?是不是乘还没康复做鉴定容易提高伤残等级? 那第三位律师说可以9月做鉴定,有利在哪也没说.是不是那时08年新的赔偿标准出来了?这样对我们有利? 而第二位律师说即便没有定残医疗费也是各半.可是不是说在交强险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应该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吗?依旧疑惑中.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非常感谢三位律师的付出,谢谢!
  • 早做鉴定也许对你们有利
  • 你可以等到9月份再去做伤残鉴定。
  • 你放心吧,医疗费应该是一人一半的,即使没有定残。伤残鉴定一般在医疗终结后就可以做,越早做越好!如果想等下在做鉴定,可以让鉴定机构出个证明吗,证明现在不适合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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