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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家现在的房子是公房,户名是:刘文新,当时刘文新(我老公的五叔)是以3万元卖给刘桂霞(我老公的老姑,但是没有写条,只是口头上说的,有许多证人可以证名,当时他本人也同意房子给刘桂霞,有一份家庭内部协议书,写的不完善),由于当时开发商内部原因,我们也去找过,开发商不给过户,户名还是刘文新。 2、现在刘文新要本房子要回去,我们该怎么做呢?

诉讼 2011-04-03 15: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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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协议可以依此协议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院支持并拿到判决后,可以依法院判决向房产局要求对房产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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