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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可是他不肯离,他是浙江人我户口也迁到浙江去了,现在人在湖北可以在湖北办离婚吗

离婚 2016-07-27 16:0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案件一般都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可以来电将您的详细情况和我沟通交流,我会问您分析解答的。
  • 您好,如果对方人在湖北的话,并且居住一年以上的话,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 您好!协议离婚需要到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诉讼离婚可以在经常居所地
  • 您好,协议离婚不成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您在湖北居住多久了呢?
  • 您好,他在湖北呆了多久,他不同意的话,你只能起诉离婚了。
  • 你好,协议不了需要在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
  • 看他是否经常居住在湖北
  • 您好,如果男方在湖北居住了满一年了,可以在湖北起诉离婚。
  • 您好,在一方的经常居所地可以诉讼离婚的。
  • 您好,起诉离婚的话,要到被告的经常居所地(居住满一年)法院起诉。
  • 您好,如果不能协议离婚的话,是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的。对方现在在湖北还是浙江呢?一般起诉离婚的话,要到被告的经常居所地(居住满一年)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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