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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载客电动三轮车在路上由南向北行驶,这时左前方路边有人打车,于是我减速把车并到非机动车道路边停车,乘客刚要上车时一位骑两轮电动车的老人撞在了我车的后面,老人额头受伤,后住院治疗,我报了警,交警到现场拍照取证,几天后责任认定书出来说我全责,理由是我的三轮车是机动车开到非机动车道上影响了后车正常行驶,请问交警划分的责任正确吗,难道那个老人一点责任也没有吗,因为觉得不太和理所以认定书没有签,现在老人那边向我要治疗费五千元,我该怎么办。还有一点我对他骑的电动车有争议,因为他的车是超标电动车也应该属于机动车,但是交警说要拿三千五百元钱去做鉴定,现在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6-07-28 13: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追问】谢谢白侓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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