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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我凭结婚证书与父母一起因原地拆迁分得二室户房一套,我和父母各得一室。10年前,因 小孩长大居住困难,我另向单位福利申请购买一室户房一套(并迁出本人户口),提供父母居住。 后来,在征得父母同意下,我以父亲的户名购下了二室户房。父母给我写了一张遗嘱,仅将其中他 们居住的10平米小房间明确说明在他们百年后赠与我的儿子,书写中还阐明上述房屋来源内容,遗 嘱也未作公证。现在父亲已过世,二室户房户口仅有母亲和我儿子,母亲急切想将二室户房产权过 户给我和孙子。由于遗嘱未作公证,过户必须我的兄妹参与公证,因兄妹存有矛盾,故难以作公证。 请问律师:我父母给我的遗嘱有效吗?有问题吗?我和儿子该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过户二室户房产权?

拆迁补偿 2011-04-06 1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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