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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4月22日在侯**手中购买一2室一厅楼房,当时未过户。现在想要过户找当事人但他不与配合。但合同中已写需过户时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应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超过2009年5月30日不过户,出现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想资询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4-07 21: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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