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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月经来了大出血28号去了医院。医生建议我刮宫。刮宫后给我输了头孢呋辛钠。1分钟后我觉得身上痒难受。脸部开始发肿。我感觉是过敏了。我就喊了护士过来。护士过来说这个药没事儿肚子痛也是正常的。后来我越来越不舒服就喊了医生过来。医生还说没事他说这个药他们医院从来都不做皮试。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醒来时听我老公说我抢救过来了。请问像这种事不是不是医生的疏忽不负责任。医院需不需要对此负责

离婚 2016-07-31 14: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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