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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3月就职于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网络运营主管。当时与老板谈的条件是,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只拿底薪。转正后,拿底薪加提成。7月12日,老板突然在外地用微信通知我调换工作岗位,从网络运营主管降职为美工(公司在录取我时,明确知道我不会做图)。为此,我与老板吵了一架(双方言辞粗暴且尖锐),离开并再也没有回到公司。7月15日,也就是发薪水日期,公司以我无故旷工为由,拒绝支付从6月至7月12日的薪水。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么?我感觉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是故意赖掉我的薪水。

其他 2016-08-02 13: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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