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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想立马辞职并且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是否要以不买社保为理由写通知函给公司?是寄给公司还是当面拿给老板?递交之后我是否能马上离职?公司压了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又怎么办呢?

其他 2017-12-15 12: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未买保险的可以协商解决,要求公司补买,具体协商的方式没有要求,邮寄或当面给都可以,协商不成的,向社保局投诉处理。 2、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工资。 3、拖欠工资的,可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上述费用不支付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需要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 你好,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4、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届时详谈。
  •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离职的法定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 你好,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离职,可以写寄给公司。未购买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有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您好,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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