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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早上9点多、我父亲骑魔头车、对方骑电动车、在小区内、被撞、当时合集没事、就没有报警、也没去医院、留的对方电话、直到下午4点多、腿疼的不敢走道啦、完事报警了、派出所出的警、去医院一检查、小腿、骨折、脚脖扭伤加骨折、现在、经过派出所调解、对方拿500、多一分钱没有、如果我要起诉、是以什么事件、起诉、如果交通事故、派出所拒开责任认定书、交警队、不管、我该怎么办、目前在住院、花费1万2了!急....急......急......谁能伸下援助之手……

刑事辩护 2016-08-02 1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让交警队开个事故证明也行,然后起诉主张赔偿
  • 朋友,你好!如果当时没有报警,那么交通部门是无法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你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需详细自行,可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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