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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万房子,婚前女方以个人名义首付100万购房,并以个人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结婚三年后要办房产证,现在房产值360万,若办房产证写上两人名字,那就是房产一半价值都是男方吗是180万是属男方吗?请问那个首付款部分是属个人还是属于双方呢?

离婚 2016-08-03 09:4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话,是平均分配。建议与男方签署一份协议,确定分配比例。以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有需要的话,您可以免费来电,详细说明您的情况和要求,我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 您好!如果现在房产证上登记双方的名字,会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的时候会分割房产。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女方的名下,是按照女方个人财产来认定的。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写清楚。
  • 您好!婚前首付部分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 婚后部分是共同财产
  • 您好,建议先行协议。如果出现争议可以诉讼。
  • 如果房产证的名字只有女方一个人,那么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男方的按揭款折价补偿。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您好,按当时男方所还贷款在房屋中价中的比例是属于男方的,首付款部分是属于女方所有。
  •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婚前首付部门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房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欢迎来电,我需要知道更多细节,了解这些细节之后做出更加专业更加仔细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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