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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赠与父亲的房子,再公证过后,过户之前,私下签订了一份房屋使用、支配、管理及收房租的权利由爷爷所有,此协议未公证,然后进行的过户,14年时已过户完成,目前父亲为解决我家困难的住房条件,决定卖掉房子,找爷爷商量,老人不听取任何解释坚决反对,随后说如果要卖就起诉我们收回房产。我先问下律师,这样的情况他收得回我父亲的房子么,我们能合法的处置这套房子么。谢谢

其他 2019-03-27 09:5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协商是如何签定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注意收集保全相关证据。
  • 您好,已经赠与的房子,您父亲是有处分权的。
  • 你好,看是否为附条件的赠与。
  • 您好,没有过户可以撤销
  • 你好,有处置的权利。
  • 1、如果能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将房产登记在你的名下,则不会发生其他纠纷。2、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做房产公证的。3、把你装修的花销票据,以及房款支付票据保存好,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据此主张你自己的权利。4、你家现有问题的最好处理方式是,开家庭会议,就房产如何处置形成书面的分家析产协议,家庭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即可。
  •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一)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二)房产土地赠与
     土地证更名需履行“申请-受理-踏察-审批-登记-发证”共6道程序,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业务窗口提供申请书,由买卖双方当场填写)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土地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业务窗口提供,买卖双方现场签字)
      4、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新产权证)
      5、转让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1、房子在没有过户之前,是不可以买卖的;
    2、即使有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果赠与人死亡了,但是受赠人没有更名过户,那只能由赠与人的子女继承,如果想更到你的名下,除非房主的子女继承后同意。
    特别建议:办理完赠与公证书后,一定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更名过户手续,这样你的利益才能得到最大化保护,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税费问题,延误更名。
  • 需要按协议来处理
  • 赠与的房子在没有公证或者过户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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