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于1月14日在袁绪根手中买来车牌为沪xx的江淮货车,付现金40500元,过户费1000元,在过户时再给,并三方达成协议,车辆将于2011年3月底过户到我们手中,此在协议书上说明了。三方同意已“协议书”为依据车辆转让给我们的凭据,并不作为我们和挂靠公司的协议。2011年3月2号左右我与上海创司实业有限公司的(司长乐)联系要求车辆过户,可司长乐突然说,过户要先交10000元的道路运输费,必须交给他本人,我问他为什么不让他袁绪根交,他说他们公司的所有挂靠他们公司的车辆以前都没有交过,或者车辆以30000元的价格给他。我们的车辆3月24号到期,后来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司长乐突然有一天说我们的车子可以去过户了,让我们明天把车子开到他们那里去,当时他说要4月3号左右才可以办好,第二天我就给他打电话,说去家里办丧事,要4月5号才回来,现在让他朋友在办,就问他车在哪我想看看车子,他怎么都不让看,说不行就不给我们办了,说车子你们也别想在拿到了。4月4号司长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车子不能过户了,车子的行驶证,产权证和车牌被车管所扣了,司长乐还说没有车牌和行驶证没有关系,车子现在还在司长乐的手
合同纠纷
2011-04-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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