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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我曾让老板签订,老板以没必要为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说想离职提前半个月说就可以,在此期间押半个月工资,现在我提前半个月通知老板离职,老板以公司放假为由,不算放假这半个月,现在要我找到接替我的人才允许离职,如果找不到,就不发当月工资和扣的那半个月工资。请问这符合劳动法么?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8-07 15: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涉嫌违法,到劳动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建议起诉
  • 你好,若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及时向当地劳动稽查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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