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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蛋糕店上班,提前一个月给老板辞职,因为说工资有点低,所以想重新换份工作,老板说要加薪,我说考虑考虑,中途因为店里员工早上上班满嘴脏话,我很伤自尊,而且之前因为偷拿我手机,我一直没有提起过,后来越来越过分,所以我提前离开店里了,结果老板工资一拖再拖,每次问都在打岔,我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应该怎么办,我要用钱,可是老板一直不发工资

其他 2019-06-25 06: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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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 没签劳动合同离开了公司,现在不能拿到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可以主张有关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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