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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的时候只办理了入职手续,签了一个入职须知,没有签试用期合同,能够以用工未签订合同为由,要求公司赔偿吗?如果能申请赔偿,离职后还能申请吗?我现在要离职,公司领导说要我找到接替我的人才能走,公司可以这样做吗?

其他 2020-03-12 14:4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过试用期需要提前30天通知公司。
  • 你好!公司一个月满后必须与劳动者签定合同,未签合同的公司违法,劳动者可以要求随时办理离职。
  • 你好,1、可以要求赔偿;2、试用期离职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
  • 可以要求赔偿。公司领导之言于法无据。
  • 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 通常情况下,我国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咋签订劳动合同后进行试用期的有关约定。如果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不能仅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单纯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即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 《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也可以不予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的,应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及其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益处在于: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违约,也就不存在违约责任。由此可知,当劳动合同期限满6个月而不约定试用期,即便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开始之初,如果单位辞退员工,或者员工提出辞职都有可能属于违约。单位违约的,要对劳动者予以经济补偿;员工违约的,要对单位交纳违约金。
  • 一般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约定好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后不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你现在可以离职,并主张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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