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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车停在小区路边,被宝马吉普给撞了,连续造成4台车受损,我车是第一个被撞的,撞出去6米远,前后受损严重,由于是凌晨发生的事,没有人员伤亡,事情已经上报纸了挺严重的,对方承认是全责,可说只负责给我走保险修车,可律师我的车是新车,让撞完得大修,我提出让对方拿点车的额外折旧费,我车没撞之前多钱,撞完之后多钱,找差价,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但被对方拒绝了,说就管修车,买保险干什么的,都给拿钱就不买保险了,我说买保险是把风险降到最低,并不代表他不承担风险,他就说爱哪告哪告,态度极为恶劣,由于碰撞时间是凌晨4点50分发生,可他是7点多才报的案,现在都已经4天了,事故大队那边不知道差什么事,也一直没找我们4台车车主去签字,我的车还在修配厂一直没修,一天上班没车也不方便,请律师指点迷津,我要得补偿是合理合法的不,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了.

其他 2016-08-09 11: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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