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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我老公于2006年5月11号登记结婚,现金我老公要离婚.就房屋而言是他婚前找亲人朋友借贷所购,房产证也是2005年所办,也只登记他个人名字,但是房屋借贷部分全部是我们婚后所偿还清,且婚后我们还开有1店铺,请问我们离婚财产该怎样分割,对房屋我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离婚 2016-10-15 20: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店面所有权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 你好。你有权分割房屋。
  • 你好, 1、你老公在婚前已取得产权证,且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产权归你老公所有。即便你们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全部房屋借贷款,也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你有权就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要求获得补偿。 2、婚后店面所有权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3、希望我的回复对您能有所帮助,如需帮助请致电详询,婚姻专长律师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属于男方,但是婚后所交的的按揭款应由男方返还一半给女方。婚后所开的店可折现金,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半的款项后拥有该店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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