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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签了3年合同,6个月拭用期已到,单位就以人多和转正为由,和我解除合同,请问单位怎样补偿。

其他 2011-04-09 13: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在试用期间,单位如果能证明你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如果过了试用期,单位要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则必须提前30天通知你,并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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