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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一家阀门厂做车间主任,试用期内由于本人有急事要回老家处理事情,然而也不打算在该公司上班了,本身提前两天告诉了该公司领导了,第四天本人必须要走,然而到发工资时该公司扣了我650工资,这合法吗?

行政诉讼 2016-08-13 21: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工作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及高温津贴,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单位补缴,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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