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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年初受邀到到一家公司做职业经理人,老板给的待遇:基本工资1500元/月,岗位工资35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补助500元/月,合计6500元/月。工作至今已半年有余,前5个月每月6500元都能照常发放,但7月份因为公司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断档,老板不但扣除了一半的岗位工资和全额绩效工资(合计2750元),还只发了1000元的工资。备注:老板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签订《绩效目标责任书》。请问岗位工资属于我的合法报酬吗?如果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应该得到多少赔偿?

其他 2016-08-13 15: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时属于,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当时属于”,什么意思啊?
  • 岗位工资是合法报酬,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之次月起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工资按你实发工资计算。
    【追问】7月份之前每月实发6500元,您所说的“双倍工资”是指基本工资1500的双倍还是6500的双倍呢?
    【回答】按6500元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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