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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3年3月入职公司签订合同,2016年8月离职,走后发现13年3月至13年5月的社保断了,我现在去了别的单位,我应该怎么要求补缴!

其他 2016-08-13 23:5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起诉解决此事,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可以免费咨询。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公司补偿,如需帮助欢迎您来电。
  • 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赔偿
  • 要求原公司进行补缴。
  • 可以要求原来的公司补偿的。
  • 您好,要求原公司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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