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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樊某于2016年7月22号将一车小麦卖给梁某。乔某。张某合伙的粮食收购点,当时卖了以后乔某和张某以梁某不在为借口让票据放到张某那里等梁某回来转账,大概第2天梁某因与别人的经济纠纷被拘留,乔某和张某以账本和票据在梁某那里为借口拒不付款,后来我又让乔某给我写了个条子,上面是这样写的今证明樊某小麦款17734元对账后付款落款为乔某,现在梁某被拘留已经20天了,我也拿不到钱,现在他们的粮食收购点还有一些小麦和铲车,现在他们的粮食收购点也不开门,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麽办

其他 2016-08-14 12: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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