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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封尉氏县的,我的一个朋友让我帮他借我三十万块钱,打的有欠条,已经几年没有还利息和本金,其中一个十万的原欠条他在病情严重时候撕掉了,但是我有复印件,让他儿子在欠条上签字说该欠条事实存在,这样有法律效率没有,另外一张是在他快要去世的时候她老婆打的欠条,现在快要一年了也没有还一分钱,我给她要她说,有三万块钱要留着给儿子结婚用,我这里人家要帐我替他们家还了三年利息了,现在我说既然过这样了,就不说利息把本金给我吧,也是朋友一场,可是她们还是不还,他家是乡里的,她家的院子有有几间门面房和楼上几间,如果起诉可以用她家的房子抵债吗,欠条上有该项借款用于盖房,她家如果娶了儿媳妇,房子如果农村的确权是她儿子的名字可以用这个房子抵债吗?

刑事辩护 2016-08-15 1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欠条是需要证据原件的,原件损毁的可以重新再签一份,单独的影印件证明力及其薄弱。如果其儿子认可该欠款,可以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名认可并同意承担保证责任,然后签字按手印。2、如果房子属于债务人所有,可以起诉其偿还债务并申请财产保全,在胜诉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就该房产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帮到你。
  • 你好,由债务人承担你的债务。
  • 你先拿着条找律师看看能打赢不能打赢,然后再说执行的事,
  •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还款,具体可以详细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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