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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7月27日,我方机动车与对方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方人员受伤手指软组织挫说,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对方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我要求他赔偿3000元的医疗费,500元的交通费,5000元的误工费。对方说他不出钱,是他车上的商业险公司出钱,是这样吗?起诉他可以吗?怎么样起诉?谢谢帮助,要不要请律师,怎样收费。

其他 2016-08-15 1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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