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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我们订婚半年了,是媒人介绍认识的。订婚的时候办酒席了收了彩礼金器。现在男方出去外地做生意了,说我们没有同居在一起很不满,我本人不愿意同居生活,觉得并没有结婚生活自由。男方觉得我不愿意同居就觉得我不履行婚约一样让我提出分手并且返还彩礼钱、金器、一切开销还要赔偿还要付利息。我愿意返还所收的彩礼和金器,可他家要金器折成现金我做不到。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离婚 2016-08-16 00: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的理由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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