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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结婚五年,没有孩子,现在住的房子,是男友父母在我们婚前出资付首付给买的,房子写的男友和我的名字,我家当时没有出一分钱。房子的装修,家电,都是后来由我和老公去弄的。目前房子还有十年贷款未还。请问,如果我现在和老公离婚,这套房子怎么分割呢?

离婚 2016-08-18 1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为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视为父母的赠予,平均分配。法律规定,婚姻一方父母出资,只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可以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予,但是你们明确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视为对双方的赠予。
    【追问】但是我听说,如果出资父母方留有出资证明,还有什么约定共有方式,那这个房子就属于我老公的个人财产,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啊
    【回答】首先,这种情况当时应该没有约定明确房子只赠予给你老公一个人,现在如果拿出来了很大可能也是伪造的。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要房子的一方补偿对方相应的房款。
  • 您好,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 应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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