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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十二岁了,关于抚养权是孩子自己选择吗?大人可以帮孩子选择吗?

离婚 2019-06-25 07:47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原则上两岁以内一般判给女方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男方也有争取的机会。2-10岁法院会综合看哪一方更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比如经济,教育,性格情况。大于十周岁,会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
  • 10岁以上的孩子,法官就可以考虑其意见,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私聊我,我将第一时间为您免费电话咨询!
  • 您好!可以自己选择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 您好,具体抚养权需要根据很多情况综合考虑。
  • 您好,是帮给意见,还是帮做决定。
  • 关于子女抚养权,需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
  • 您好,12岁的孩子,法院判决就考虑孩子的意见,就是孩子选择跟谁法院可能就判给谁。
  • 您好,如果法院可以让孩子自己选则可以让孩子选择。
  • 不能。。。。
  • 10岁以上的孩子,法官就可以考虑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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