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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从一个老板手中买得一套集资房,并且他已经帮我交了税,但还没有办房产证。可是,我又觉得房子有点小,然后就把房子退回给了老板。现在老板已经把我的名字改过了,如果现在我想要买房,是否属于二套房?在房管所中会不会有我已经购买过房子的记录?

其他 2011-04-11 2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就你所述情况: 1、如果房屋的产权人不是你,即使你有过购买的记录也不影响首套房屋的事实; 2、如果房屋的产权人是你,是第二套房屋。
  • 你好! 1、根据银监会的规定,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般从商业银行信贷征信记录中查询房贷情况,同时以房产部门的产权登记信息认定住房套数。 2、如居民要改善住房,并已将首套住房售出,再次购买房屋时可视作无房户。 3、所以,你前一次买房并未办理房产证,亦未办理按揭贷款,如果你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房屋的,你现在仍然属于无房户,可以享有首套房贷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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