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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男朋友家的,他爸爸以二手房买卖的形式卖给我的,但实际我首付是没有出的,但贷款的钱都给他们家了,现在还贷是他爸在还,我们现在要分手了,产权证和土地证都是我的名字,那现在这个房子是否是属于我的?如果是我能否让他们搬出去?

争议解决 2008-02-21 20: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子是属于你的。 但是,根据债权法的规定,应为你男朋友一家人能证明房子你没有实际出钱,所以你没有房子的实际所有权。 如果你想让房子能归你所以,你可以与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帮你想办法处理。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本律师联系。 崔德国 律师
  • 说的不是很清楚,如是否已经登记结婚?付款的钱是否有相应的凭证在对方?等等。但从物权法角度,该房产应当属于你!
  • 若无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则产权证上登记者即为房产所有人.很多细节还不够清楚,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咨询.
  • 根据出资情况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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