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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叫我和他一起去别人家要钱,当时发生口角,我朋友生气拿着棍子想去打对方,我及时拉住没有打到对方,我朋友报警想让当地派出所来做个公正,在派出所来到对方的母亲说的身体疼痛是我朋友打的,去医院检查有伤,我在派出所录的口供说我朋友拿起棍子我把他拉开我朋友就把棍子扔了,至于打到没打到我没看到事实是棍子扔旁边我看到,之所以说没看到是因为派出所说的是无意间棍子扔打到对方母亲不负有刑事责任,我朋友也不想太麻烦,中间配合调查几个有一次还给我上手铐口供就这样形成了,结果还是形成了刑事案件,我朋友想反口供,去纪委那边可不可以我在这个案件中口供那一点会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我算不算一个证人派出所如果再让我去我可不可以不去.

刑事辩护 2016-08-22 0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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