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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父亲得了肺癌,在医院治疗期间,医院使用了一种叫“泰诺”的化疗药物,(找医院的规定:使用该药物有许多副作用,需经得病人或家属签字才能使用)但医院在用药时没有签字就直接使用了,并造成了左手整根静脉坏死。医院和主治医师是否承担责任,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其他 2011-04-20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泰诺是用于感冒和上呼吸道过敏的普通药物,能缓解因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流泪、打喷嚏、头痛、咽喉痛、发热、咳嗽等症状。此药物和静脉炎的发生应该没有关系。
  • 用药过失不大;但出现静脉炎,医院要承担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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