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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一家事业单位隶属的集体性质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后,我朋友要承担什么责任,要进行经济赔偿吗?请教律师。

公司清算 2019-05-13 22:0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正常的经营亏损,法定代表人不承担经济赔偿。
  • 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对外的一个代表,本身并非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人选很多,很多根本就不是股东身份。另外,如果是法定的破产清算,公司本身的债务和股东个人债务是不一样的,不能混为一谈。除非出现出资不到位等情况,那么也是在出资不到位数额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 如果企业的破产不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而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更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破产的,该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若该企业破产不是因法定代表人的原因,该企业破产后,该法定代表人除不能在3年内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外,可以担任公司的其他高管职务。
  • 正常的经营亏损,法定代表人不承担经济赔偿。
  • 你好,如果非国有性质的公司,造成的损失不严重,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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