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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8月16号在甲院做手术,输水前做过皮试无不良反应,但术后输水,引起生殖器官发炎,术后第三天告知医生有反应,医生只说没事再观察,直到病情严重变色溃烂,才去检查,经皮肤科检查属药物过敏,这属于医院的责任吗

离婚 2016-08-23 1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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