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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丈夫生活八年,女儿八岁,现在要离婚,女儿一直在我娘家抚养,爷爷奶奶有出部分奶粉钱,其余的一直是我出的,丈夫有开过两次店,但是八年来丈夫没交过钱给我,我生病生活所用都是自己挣的钱,丈夫有哮喘跟肺结核病,如果打官司,第一,女儿能判给我吗?女儿也不想去婆婆家(爷爷不是亲生的)。第二,老公借钱开店的钱是否共同承担?第三八年来丈夫亏欠我的(结婚前婆婆答应给我俩开店,丈夫的病,结婚前跟结婚后我婆婆一直骗我说是后天的可以治好,现在查出是遗传的)及女儿的其他费用能要的回吗?

离婚 2016-08-25 16: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丈夫有传染性疾病,女儿判决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至于你老公开店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连带偿还,除非你能证明那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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