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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因工作中遇电气事故,右手和脸部皮肤烧伤,在医院期间脸部基本恢复,右手还是较严重,不过没有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用由公司垫付,公司申报了工伤鉴定,公司认为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的,工伤赔偿也由公司所得,所以想问问到底是由谁所得,谢谢

其他 2016-08-28 1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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