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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试用期内口头提出辞职,公司未有回应,后书面再次提出,公司不安排交接人也不给走离职手续,因公司老板提出过分要求故直接离职走人,工作直接交接给了部门同事,我属于商务合作部,有代表公司签署过商务合同,离职时已将合作情况交给同部门同事,所有合同均在执行期内,过后就不知道怎么进行的了,等到发工资奇高,老板以对外合同有纠纷为由拖欠工资,公司让我有本事就去仲裁,请问我该如何处理,仲裁的过程是否麻烦,有听过仲裁了也拿不到钱并且还要支付仲裁费用,请专家支招

其他 2016-08-30 10: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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